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工作,根据潍坊市商务局和潍坊市民政局工作安排,我市将组织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工作,现征集参与企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在潍坊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以下12类产品零售服务的企业。
厨卫等局部改造(5类):洗碗机、蒸烤一体机(微波炉)、净水器(净水机)、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垃圾处理器。(前4类商品需具备且达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
居家适老化改造(3类):轮椅(助行器)、智能家用监测预警设备(视频监控,跌倒、坠床、生命体征监测雷达,烟雾、燃气、积水报警器)、紧急呼叫设备。
智能家居(4类):智能锁、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座椅(智能按摩椅)、扫地机器人。
2.企业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服务平台能战场开展活动的条件。
3.能开具正式发票,具备垫付补贴资金和及时退还补贴资金的能力。(补贴资金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的方式来进行发放,由参与企业先行垫付,经审核通过后在一定周期内兑付给企业。)
4.信息提供。能够准确提供消费者基础信息、发票信息、商品类别、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商品编码、销售价格及补贴金额、安装使用等信息,具备完善的进销存台账等。
5.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必要的售后综合服务能力,具备立即处理消费者咨询、服务要求和投诉的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
6.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主动接受主管部门抽查、审计、检查以及税务稽查。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承诺严格遵守本次补贴工作规则,确保在补贴政策期内完成交货;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虚假交易等。
(3)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及建议,配套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主动配合商务、民政、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做监督、审核。
(4)按照各类商品要求汇总补贴资金材料,建立独立的产品营销售卖台账,并将材料上传至服务平台(原则上材料上传截止至2025年1月10日),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与产品包装名称一致),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水效)等级、享受的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
(5)诚信经营,规范运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如有此类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封面和参与企业申请表、参与门店申报表、参与商品申报表加盖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提供扫描版PDF和有关表格Excel电子版)。申报材料目录:
4.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截图(盖章)。
7.企业参与补贴政策工作方案,包括对员工素质培训计划、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防控措施和自身促销举措等。
8.线上企业要提供线上销售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合法资质ICP许可证等与本项任务相关的资质和支持线上支付功能的证明材料。 9.其他材料。
1.企业根据自愿原则,于11月24日前将销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智能家居产品报名材料报送至安丘市商务局(安丘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246房间,销售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报名材料报送至安丘市民政局(安丘市卫生健康局大楼)605房间。
2.安丘市商务局、安丘市民政局各自初审合格后,于11月25日前将材料分别报送至潍坊市商务局、潍坊市民政局进行复审。
3.潍坊市商务局、潍坊市民政局汇总审核后,在一些范围内征求意见,联合进行网上公示。
潍坊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具体落实工作以《潍坊市关于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