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橙友王女士在橙友圈吐槽求助栏目发帖:2021年在某网购平台的美大旗舰店购买了一台美大集成灶,今年4月集成灶无法正常点火,找卖家维修,发现那家美大旗舰店已闭店,联系美大集成灶官网线上客服,美大官方客服说是“假美大”,由此展开维权,至今未能得到解决。
5月29日上午,橙柿直通车记者联系上王女士,她说,这台美大集成灶是她弟弟于2021年9月5日在某网购平台上的“美大旗舰店”买的,给父母新家用的。选用集成灶,一是考虑吸油烟效果好,二是考虑到清理方便,因为父母年纪大了,老父亲83岁,老母亲78岁。
上个月清明节前,这台集成灶突然无法点火,他们找卖方“美大旗舰店”维修,发现这家店已经关了。
他们又找到美大集成灶官网的线上客服,客服说要看一下认证码,王女士他们却怎么都找不到集成灶上的这个码。后来,他们加了客服微信,拍了视频发过去,客服告诉她们,这台是“美大集成灶”是假的。
清明节后,王女士他们联系了网购平台提出维修要求,被网购平台的客服拒绝。于是他们又提出要网购平台提供那家“美大旗舰店”的认证资料,4月9日,平台发来一条查看商家营业执照的短信链接,但是无法打开。
最后,王女士请了一个第三方的维修师傅上门检查,师傅说是一个灶眼的点火集成坏了,收了428元帮他们更换了零件。
王女士的弟弟说,当时他是通过搜索方式在网购平台上找到这家“美大集成灶旗舰店”,当时也没有多想就下单了,原价4680元,促销减500元,满3000元再减500元,支付有礼减0.02元,最后实际支付了3679.98元。收款方是“佛山市顺德区乔伊纳电子科技”。
王女士的妈妈知道这台美大集成灶是假货后,现在都不敢点火烧饭了,平常都用微波炉或电磁炉简单烧一下。因为担心父母的吃饭问题,现在王女士和弟弟轮流给老人家送菜。她弟弟还是在上海工作,平时王女士送,周末弟弟送。
5月29日下午,在王女士的父母家,橙柿直通车记者见到了这台“MARYDIA珠海美大科技有限公司”的集成灶。
王女士的妈妈邬阿姨翻出 “集成式燃气灶具使用说明书”,记者看出整本说明书上都没有品牌、生产厂商、销售商的任何信息,说明书的最后一页是一张空白的“产品保修卡”,同样没有一点品牌或厂商的信息。
邬阿姨说,听说这台集成灶是假的,她怕得要死,不敢再用,饭用电饭煲烧,菜都是孩子送,女儿两天送一次菜,都是烧好的,只需要用微波炉热一下,第二天吃的放冰箱。
“今天女儿出差了,菜是女婿送来的。女儿住在丁桥,丁桥到文晖不近,出来晚堵车厉害上班会来不及,女儿多是在早上5点半到6点把菜送到,儿子在上海工作,周末回来,住得近,周末的菜儿子会管牢。”
王女士说,为了维权,他们先打了12315热线热线。后来,网购平台给的回复是:方案二选一,要么报销集成灶的维修费,要么平台折价1103元回收集成灶。王女士没有办法接受平台的解决方案,他们要求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假一赔三,承担集成灶的维修费,承担后续因更换集成灶导致的厨房台面装修费。最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王女士的弟弟也于5月9日、5月22日先后两次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北京互联网法院5月16日、5月29日两次审核结果都是“不通过”。5月29日王先生第三次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交了诉讼请求,这次在诉讼选项里选择了不接受调解。
美大官方400售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说,美大集成灶机身的右上角有一串编码,通过这串编码能够鉴别真假美大集成灶。美大市场部工作人员说,市场上山寨假冒美大的产品很多,一直都有,企业打假工作做了很多年,但在正规网购平台上的“美大旗舰店”售假,之前没碰到过。
记者也就这样的一个问题致电该网络销售平台,其客服人员记录了记者的电话,但截止至发稿时未有回复。
橙柿直通车记者还发现,那台“美大集成灶”上没有3C认证标志。CCC认证是我国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2019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气器具(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2020年10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家用燃气器具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记者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也没有查到关于“珠海美大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信息。
根据王先生在网购平台珠海美大旗舰店购买的美大集成灶的支付信息,我们查找收款方的工商登记信息,发现是一家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参保人数1人,注册地址是广东省佛山市XX路6号C座第四层067室(住所申报)。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吴文辉律师说,消费的人在网络交易平台上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者服务后,应注意收集、留存证据,及时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在一定条件下,消费者还可以主张网络交易平台承担对应赔偿相应的责任或者连带责任。如果网络交易平台店铺已经关闭的情况,可以依据其他法律规定追究相应人员或者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责任。